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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氯化碳实验室及分析用途项目工作研讨会

孙 芳

为进一步推动四氯化碳的替代工作,尽早实现实验室及分析用途过程中不使用四氯化碳,2016年12月15日在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召开了中国四氯化碳实验室及分析用途项目工作研讨会,针对目前履约工作所遇到的难题及项目推动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力争尽早实现四氯化碳的替代。

参加本次会议的有环境保护部环境对外合作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郑州师范学院、环境保护部标准研究所、全国化学试剂信息站的相关人员及专家。与会专家在认真听取项目人员报告后,对目前项目所遇到的难题进行沟通交流,并表示将进一步督促相关“水中油”测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积极与各标准修订单位、各部委、标准司进行沟通,尽量缩短标准的修订进程,尽早实现四氯化碳的替代。

《中国四氯化碳实验室及分析用途调研项目》简介:

    《中国四氯化碳实验室及分析用途调研项目》是四氯化碳行业计划技术援助项目之一, 调查涉及国内实验室及分析用途相关单位、试剂生产企业、试剂经销商、实验室、分析机构、大学及替代技术提供方。在全球范围内控制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消费,从而有效保护臭氧层,国际社会已于1987年通过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该议定书规定了各种受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简称ODS)及其淘汰进程。四氯化碳(简称CTC)属《议定书》附件B规定的第二类受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其消耗臭氧潜能值为1.1,主要用作生产CFC-11、CFC-12的原料以及用作加工助剂、清洗剂及实验室分析用途等。为履行《议定书》规定的义务,中国政府与实施《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于2002年11月签订了《关于四氯化碳生产和化工助剂淘汰协议》,中国承诺在2009年12月31日停止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的物质——四氯化碳。2007年,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对四氯化碳实验室和分析用途的使用做出了决定:认为四氯化碳在分析和实验室工艺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全球实验室和分析用途ODS物质的使用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豁免。在全球范围内,延长用于实验室和分析用途的部分受控物质的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孙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