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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通知 易制毒化学品又添6种新物质
导读: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21〕58号)同意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增列α-苯乙酰乙酸甲酯、α-乙酰乙酰苯胺、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酸和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酯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增列苯乙腈、γ-丁内酯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2005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45号国务院令,公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11-1施行),列管了三类24个品种,第一类主要是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第二类、第三类主要是用于制造毒品的配剂。

条例规定,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含学名和通用名)、化学分子式和成分。同时,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除应当遵守条例的规定外,属于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海关总署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国家于2012201420172021年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进行了增补,目前共列管了3类,38种物料。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第一类

1

1—苯基—2—丙酮

2

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

胡椒醛

4

黄樟素

5

黄樟油

6

异黄樟素

7

N—乙酰邻氨基苯酸

8

邻氨基苯甲酸

9

麦角酸*

10

麦角胺*

11

麦角新碱*

12

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13

羟亚胺(2008年新增)

14

邻氯苯基环戊酮(2012年新增)

15

1-苯基-2-溴-1-丙酮(2014年新增)

16

3-氧-2-苯基丁腈(2014年新增)

17

N-苯乙基-4-哌啶酮(2017年新增)

18

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2017年新增)

19

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2017年新增)

第二类

1

苯乙酸

2

醋酸酐

3

三氯甲烷

4

乙醚

5

哌啶

6

溴素(2017年新增)

7

1-苯基-1-丙酮(2017年新增)

8

α-苯乙酰乙酸甲酯(2021年新增)

9

α-乙酰乙酰苯胺(2021年新增)

10

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酸(2021年新增)

11

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酯(2021年新增)

第三类

1

甲苯

2

丙酮

3

甲基乙基酮

4

高锰酸钾

5

硫酸

6

盐酸

7

苯乙腈(2021年新增)

8

γ-丁内酯(2021年新增)

注: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