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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制定今年将加快推进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急厅〔2019〕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2019年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见附件)印发你们,请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和应急管理部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这些法律法规将加快推进制定:

1

推进立法工作

配合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制定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立项工作,争取更大进展。

2

加快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规章

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油气管道高后果区安全责任制意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基础建设指导意见》、《烟花爆竹新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融合实施细则》等规章规定,突出政府和企业责任体系建设、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提高违法成本和震慑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3

加快颁布急需标准

推动制定修订颁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规范》、《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辨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加快推进一批成熟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转化为标准。 


附件:2019年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2019 年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应急管理部党组的工作安排,坚守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始终把防控重大风险、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作为首要任务,着力持续通过政府精准严格规范监管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化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着力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烟花爆竹涉药场所和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的安全管理,着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科技强安和人才促安,强化应急能力提升,强化改革创新,强化社会共治,强化“严细实快恒”作风建设,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新中国成立70 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国化工和烟花爆竹事故进一步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进一步减少,努力杜绝重特大事故,重大风险管控水平得到有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初见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一是完善责任体系。围绕细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等重大风险点管控责任,加快构建主体明确、运行高效的责任体系,确保重大风险管控责任清晰,对照清单落实检查管控措施。二是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完善实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智能在线监控与预警系统建设,利用全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风险“一张图一张表”实施精准管控,加快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风险“一张图一张表”,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管道数据库,督促指导有关中央企业、烟花爆竹主产区分别开展油气管道高后果区实时视频监控和烟花爆竹生产重点场所智能化监控预警系统建设。三是严格源头风险管控把关。推动重点地区出台实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加快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多部门联合审批制度,从严实施涉及“三重一高”(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许可及监管,推动高风险项目必须高安全投入,严格安全保障和本质安全要求,严控增量。四是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风险管控。注重实效,全面启动并认真做好53 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推动重点县加快提高监管能力与水平。提前谋划部署对新中国成立70 周年等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夏季高温雷雨和自然灾害多发季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等重点时段、事故多发及长江经济带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的风险管控,抓住关键重点、问题本质和整改落实,督促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工作。五是积极推动重点环节风险管控。更加聚焦聚力,通过提升重大风险点硬件水平、管理能力、人员素质,使安全屏障实时有效,不断提高重点部位安全保障能力。充分利用安委办、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平台,支持配合推动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区深化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风险摸排,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使用等环节风险管控,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六是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强化应急意识,严格值班值守,提高有关突发事件的敏感性预判性,迅速妥善安全的处置突发事件事故,做好舆论引导宣传,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严防因处置不及时、不当造成衍生事故,防止事故后果扩大升级。

(二)扎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化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一是推动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深化提升与总结阶段工作落实,强化考核、通报、督导和约谈,组织召开现场会,加快推动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出台、风险深入排查、重大危险源管控、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化工园区安全管理一体化等重点难点任务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和油气管道环焊缝质量排查整治。二是深入开展化工专项整治。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深化化工整治的要求,部署开展氯碱行业安全专项提升行动,深入开展氯乙烯等易燃易爆有毒气体风险排查治理、罐区等储存场所管理、动火等特殊作业管控、安全设计诊断、自动化改造、精细化工安全、装卸车安全、化工企业下水管网安全和周边安全、反“三违”等化工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并消除隐患。三是不断深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紧盯重大风险,管控薄弱环节,继续深化烟花爆竹分包转包、“三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改变工房用途)专项整治,深刻吸取近年来多地经营环节发生较大事故的教训,加大经营专项整治力度,坚决根治“下店上宅”问题,会同公安机关严格黑火药、单基药安全管理,指导地方按照《爆竹工程设计指南》和《组合烟花工程设计指南》,严格规范烟花爆竹企业工程设计,加快推动烟花爆竹企业改造升级。

(三)狠抓监管执法责任落实,推动企业主动自发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强化政府监管责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强化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一是严格行政许可。督促地方政府在规划布局、招商引资、支持监管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保护机制,严格规划许可源头准入,防止落后不安全产能落地;督促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 个省市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切实实施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统一认识,更加安全科学的推进油气管道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放管服”有关改革,聚焦重大风险全过程管控,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改革方案,做好顶层系统设计。二是强化规范精准高效严格执法。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提高执法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认真执行《化工(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指导目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规定,聚焦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等储存场所、特殊作业、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烟花爆竹涉药场所等重大风险点开展专项检查,鼓励聘请专家予以协助,加大处罚特别是事前处罚力度,解决执法检查“眉毛胡子一把抓”、重点不突出、不严不实问题,通过对高风险企业设施场所实施精准执法检查和失信联合惩戒,抓住要害,打到痛处,加大企业违法成本,提高监管效率效能,警示督促企业重大风险防控措施有效落地。加大对执法结果的跟踪、分析与应用,推动进一步完善有关法规标准规定,并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严防简单化、搞“一刀切”。三是加强事故督导查处和教训吸取。坚持上网公开历史上发生的月度典型事故和事故督导警示“四个一律”(亡人事故省级厅局现场督导,较大事故省级厅局召开现场警示会、危化监管司现场督导,重大事故应急管理部召开现场警示会),组织对较大事故和典型事故调查开展“回头看”,督促严肃事故查处,依法严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规制度执行、企业管理链条,针对性的强化薄弱环节风险管控。四是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和考核。突出主要负责人落实责任这一关键,深入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部署开展第二轮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推动实施“逢事故必考、逢许可必考、新任职必考”等常态化考核,并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不合格及失信企业列为重点执法对象,督促加快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五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制定修订出台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油气管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等规定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烟花爆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各要素深入有机融合,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质量复核,对流于表面、质量不高的企业予以降级,推动企业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六是强化有关中央企业监管。会同国资委组织对涉及化工生产的中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组织有关新任职中央企业及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督促中国化工集团等中央企业深刻吸取有关事故教训,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做好安全生产排头兵。七是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规范化管理。全面开展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规范化管理建设工作,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和严格执法检查,提高企业的自觉性主动性,强化生产经营流向管控,落实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主体责任。

(四)抓紧制定急需法规标准

一是推进立法工作。配合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制定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立项工作,争取更大进展。二是加快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规章。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油气管道高后果区安全责任制意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基础建设指导意见》、《烟花爆竹新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融合实施细则》等规章规定,突出政府和企业责任体系建设、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提高违法成本和震慑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三是加快颁布急需标准。推动制定修订颁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规范》、《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辨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加快推进一批成熟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转化为标准。四是加大宣贯力度。组织指导以多种方法途径,全面宣贯新颁布实施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等重要规定和标准,确保认识到位、理解到位、执行到位。

(五)大力推进科技进步、人才培养和社会共治

一是加快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高科技时代信息化手段,与安全监管工作深度有机融合,有力支撑推动提高安全监管信息化、精准化、智能化、动态化、高效化水平。二是持续推广先进方法技术。认真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大力推广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自动化控制、安全仪表系统、高风险特殊作业移动监测监控系统、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定量风险评估、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管理以及烟花爆竹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等先进方法技术,完善安全管理理念模式,大幅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三是推进企业高素质高技能人员培养。继续依托中国石油大学等传统专业优势高校,指导办好第二届化工安全复合型高级人才研修班,指导更多地区开办化工安全复合型高级人才培训班,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推进高技能化工产业工人培养。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等社会力量作用,针对企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等不同对象,完善制作安全知识宣传和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在事故易发期集中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各地区、有关企业时刻紧绷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五是推动社会各方参与共治。鼓励倡导地方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提高监管质量效果,继续支持地方对特殊作业实施第三方专业化监管的做法,倡导具有良好业绩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支撑参与安全生产,深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鼓励人民群众举报违法行为。

(六)不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

一是督促地方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地方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监管工作,教育引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管系统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拥护支持参与改革,认真履行职责,心无旁骛的抓好事故防范工作,做到机构改革与事故防范“两不误两促进”,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为机构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二是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坚持实施重点省份联系指导制度,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应急管理部门聘请化工专业人员做驻局专家,不断提高专业化监管水平;督促推动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和化工园区配备专业监管力量,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提升专业知识培训重点》为主要内容,层层组织开展监管人员集中培训,支持加大基层监管人员培训力度,加强作风与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监管部门落实重点工作的执行力,更好的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要求。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