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办公厅发布通知,正式开展创新积分制“揭榜挂帅”工作。
通知明确,科技部将“推广创新积分制”政策举措细化为四项榜单任务,包括构建区域特色指标体系、搭建数智底座平台、拓展应用场景以及在政府资源配置中的创新应用。各地科技管理部门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揭榜方案并报送科技部。科技部将通过专家论证等方式,对揭榜方案进行评估论证,确保其可行性、创新性和实操性。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创新积分制“揭榜挂帅”的通知 各有关省(市)科技厅(委、局): 为切实推动《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国科发资〔2025〕47号,以下简称《政策举措》)落实落地,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开展各具特色的科技金融创新实践,现组织开展创新积分制“揭榜挂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借鉴科技计划“揭榜挂帅”形式,开展创新积分制政策实施“揭榜挂帅”。科技部就《政策举措》中“推广创新积分制”政策举措细化形成“榜单”。地方因地制宜“揭榜”,在已有政策框架范围内开展先行先试,通过制定具体落实政策措施、开展改革试点等各类创新方式完成榜单任务,同时支持地方将创新实践和探索形成的好做法上升推广。央地联动、科金协同赋能政策落地,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将科技金融政策举措转化为科技创新主体获得金融支持的“实招”“硬招”,推动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机制。 二、榜单内容 针对“推广创新积分制”政策举措凝练出“构建创新积分制区域特色指标体系”“搭建创新积分制数智底座平台”“创新积分制应用场景拓展”“创新积分制在政府资源配置中的创新应用”等4项榜单任务,具体目标描述及完成指标详见附件1。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榜单任务,结合实际研提可操作的揭榜方案,确保达成榜单完成指标。 三、组织方式 (一)省市揭榜。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对照榜单任务,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对接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创投机构等,形成揭榜方案并报送科技部(含具体内容、工作目标、预期成效等,模板提纲详见附件2)。同时,为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也可将正在推动的创新实践等“自下而上”凝练纳入揭榜方案。 (二)评估论证。科技部三司汇总地方报送的揭榜方案并开展初步审查,通过专家论证等方式,从可行性、创新性、实操性、政策一致性、防风险等角度对揭榜方案进行评估论证,指导有关地方优化完善。 (三)发榜实践。对通过评估的揭榜方案,以科技部办公厅名义公开发布揭榜结果,并向有关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下达揭榜任务通知书。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对牵头组织实施的揭榜任务负责,原则上在2年内完成榜单目标,并研究提出半年度进展目标,配套出台相关政策、配置相应资源,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接受科技部的指导和评估,总结凝练可复制推广的做法。 (四)跟踪评估。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对照榜单完成指标和半年度进展目标,定期对各地“揭榜挂帅”实施成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政策举措》落实情况跟踪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施过程中成效优秀的揭榜举措,将总结凝练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成果,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对高质量完成揭榜任务、取得显著成就的地方和相关单位给予表扬激励和试点政策倾斜。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揭榜单位。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揭榜挂帅”工作,计划单列市可单独开展,副省级城市随省开展。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在揭榜过程中,要与地方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等加强对接,建立更紧密的合作机制,形成推动揭榜方案落地的合力。 (二)重点地区。为推动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发挥创新资源和金融资源丰富的优势,相关地区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揭榜。鼓励科技金融重点地区及其他地区结合实际情况,有侧重地揭榜。 (三)具体申报要求。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对照榜单要求,按照揭榜方案参考提纲要求形成揭榜方案,以适当形式与方案涉及部门协商一致,并报省(市)委科技委负责同志批准后,于11月7日(周五)前将揭榜方案书面反馈科技部三司,电子版同步发送至chenbx@most.gov.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陈奔新,58881696、58884903 杨 娟,87139031、87139032 附件:1.创新积分制“揭榜挂帅”榜单 2.揭榜方案参考提纲 科技部办公厅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