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如何安全发展?——德国安全生产经验分享
1921年9月21日,德国路德维希港巴斯夫公司奥堡工厂一存放有硝酸铵的库房发生剧烈爆炸,事故造成509人死亡,160余人失踪,1952人受伤,7500余人无家可归,堪称是德国化学工业史上最大的事故。2016年10月17日,同样是位于德国路德维希港的巴斯夫一工厂发生爆炸,造成4 人死亡、6人重伤。此次事故在短时间内直接影响到全球部分类别的化工产品供应,并在全球范围内造成波动。 纵观德国化工行业和化工园区的发展历史,有过辉煌的成绩,也有过惨痛的教训,对于中国化工行业来说,如何借鉴其发展中关于安全生产的经验,值得讨论。 笔者曾赴德国汉堡参加安全监管监察研修培训。培训以欧盟重大事故危害控制为线索,穿插对政府监管部门、港口企业、第三方科研机构等单位的考察交流,这其中有很多经验可供学习。
法制健全——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构成德国化工园区安全环保工作的基础 《联邦污染防治法》是德国安全、环保工作的基本大法,与《联邦防泄漏法》《消防法》《联邦污染防护条例》《处理有害物质的特殊规定》,以及欧盟《塞维索指令》等共同构成化工企业安全、环保工作的基本法律法规框架体系。《联邦污染防治法》是一部全面的、综合性的法律,同时涉及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问题,由36个附属法规或细则构成,内容翔实、具体,可操作性强,与其他一些法规如《建设工地条例》《生产安全条例》《施工现场条例》等共同涵盖了化工企业从规划、建设、运行直至废弃物处置的全生命周期过程的安全、环保问题,是德国化工企业、化工园区安全、环保工作的基石。 统一完善的法律框架体系可有效避免法规不一、标准不一、政令不一的问题,有利于政府部门协调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的安全、健康、环保、消防、设备等工作的监管,也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德国现行的法律中,没有将安全与环保工作割裂开来分而治之,而是在法律层面的设计中就进行了有机结合,要求企业必须统筹管理。 园区集约——以市场为导向自发形成的化工园区发展模式 德国化工园区的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大型化学公司为了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或将一部分业务进行分离,开始在周边规划出一小块用地,吸引企业进入园区,经过不断发展形成了德国现今的主要化工园区。 目前,德国境内约有60个化工园区。化工园区在德国的发展主要得益于如下的优势:一是多个企业组成有效的生产链,使其处于共同的产业链上;二是生产环节之间距离短,既节约运输成本又降低了运输安全风险;三是共同存储(物流),节约生产成本;四是成立专门负责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公司,解决企业后顾之忧;五是灵活和优化的商务模式,使企业享受在时间和成本上的优势,把精力专注于核心业务;六是通过专业技术联盟,使企业获得新的技术能力;七是各个企业是上下游关系,相互了解,有利于树立共同的安全理念。 德国的化工园区是在老化工基地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是按照“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布局合理、物流便捷、安全环保、一体化管理”的原则发展起来的一个相对新生的事物,对于德国化学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源头把控——严格的企业入园审批程序,将化工园区的潜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状态 德国从国家战略层面并未具体到条款的企业安全准入制度,企业进入园区主要是以产业链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各个园区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利益要求,采取灵活的、适合自身的方式进行控制,做法也不尽相同。 尽管如此,根据《联邦污染防治法》《塞维索指令Ⅲ》的要求,化工企业、化工园区在进行建设规划时,也应遵守严格的审批程序。《联邦污染防治法》第4~21条规定了哪些工业设备需要审批,第22~25条规定了哪些工业设备不需要审批。政府部门对项目的审批主要从技术和管理、适宜的外部距离、大规模人员疏散等3个层次考虑,并分成规划设计、编制申请、递交申请、申请审查、审批5个阶段。申请文件要向社会公布,并视情况召开听证会,周边居民、环保组织等任何感兴趣的人员均可提出质疑。适宜的外部距离审查是行政审批的重要方面,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政府把相对合适的外部距离范围以安全距离表的形式给出,供研究机构和社会进行参考。 经济杠杆——运用以工伤保险为主的调节杠杆,有效促进德国化工等高危行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企业责任 德国法律规定,化工等13个高危行业从业企业必须加入相应的同业公会组织,其中,化工行业所属的同业公会为原材料与化工同业公会。同业公会负责本行业从业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该保险的投保对象为企业职工,投保范围包含因生产安全事故、上下班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损失及职业病损害,保险费用由企业负担。一旦发生事故,因事故受到损害的职工将直接得到同业公会的赔付。同业公会则通过督促检查,使企业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事故发生,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业绩的状况核定下年度保费费率额度,依靠此手段来督促激励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在这种机制下,同业公会行业效益最大化和企业收益最大化的追求与生产安全业绩得到了统一,通过经济杠杆得以紧密连接在一起,有效避免了企业因事故赔偿而破产,帮助企业分担了风险,同时在经济上给予了从业人员保护,并通过行业监督的方式强化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特别是对监管部门来说,极大减轻了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压力,减少了政府监管部门需要承担的专业化监管工作。 行业自律——行业自律组织、科研机构高度发达 在化工等高危行业自律管理方面,如德国北威州鲁尔地区及其所辖的科隆市附近,就有覆盖全国的原材料与化工同业公会、科隆化工联盟、化工合作网等多个层级的行业性组织在发挥作用。行业自律组织的高度发达,不仅有效促进了行业高速发展,在安全技术研发推广、安全管理及行业自律监督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德国的58所化学化工方面的综合性大学和24所应用技术大学(职业学院),47个马普协会(偏理论),23个弗劳恩学会(偏应用),6个赫姆豪茨联盟,5个莱布尼茨联盟等设立的研究所,为德国化学工业提供了顶级的技术研发和高素质的人才基础,确保了德国化学工业长期安全、健康和高品质发展。 职业教育——建立完善的工人职业教育体系,培养合格的产业工人 德国的产业工人职业教育水平在全球有目共睹。每名员工在进入工厂就业前,必须接受平均长达两年的职业技能教育,教育经费由政府提供,学员接受职业教育期间政府向其提供少量的生活补助。此举既可缓解从业人员的就业压力,又可为工厂提供素质过硬的从业员工,可有效降低工作期间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同时提高了员工进厂工作的有效产出时间。 应急建设——完善以志愿者为主力的应急救援体系 德国灾难救援工作归口各州的内政与体育事务部统一管理,并设置应急办和应急指挥中心。全国16个州分别设置了州应急指挥中心,综合负责全州重大灾难如洪水、地震、化工事故等的救援指挥工作。消防队员、警察、民间救灾组织是德国灾难救援工作的主力。以园区企业共同投资组建的园区消防力量,在园区应急救援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位于路德维希港市的巴斯夫总部设置的企业消防队,装备技术水平、人员数量、化工事故救援能力等综合实力远强于政府消防队。该企业消防队除承担本企业日常安全监控管理及事故处置外,还与地方政府消防机构密切配合,协助处置周边地区发生的化工事故。 以志愿者为主的民间救灾力量是德国应急救援工作的另一重要力量。如德国联邦国民灾难救援总署在全国设有668个基层国民灾难技术救援组织,共有8万多名训练有素的救援人员,其中99%为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训练和救援工作的志愿者。 以志愿者补充救援力量,可使政府部门节省大量运行开支费用,从而可将资金用于技术装备的提高上。同时,志愿者的工作可以带动民众的广泛参与,也使得民众的安全意识水平、防灾减灾知识水平及自救技能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