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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修订意见的函

管三函〔2009〕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10号,以下简称《办法》)施行后,对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规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据一些地方、单位反映,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形式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办法》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建议对《办法》进行修订。另据了解,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修订意见中,已经考虑将修改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规定。经研究,为做好《办法》的修订的准备工作,现征求你们对《办法》的修改意见,请你们根据《办法》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下面文件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答复你们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意见(针对你们曾经的请示),认真组织研究,提出《办法》修改意见。请于2009年9月4日之前,将《办法》的修改意见及其理由说明函告我司,并将其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信箱(chemsos@chinasafety.gov.cn)。

《关于推进依法行政搞好行政许可工作的意见》(安监管政法字〔2004〕125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监管政法字〔2004〕15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8〕127号

《关于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5〕61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8〕54号

《关于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纳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范畴的通知》(安监总厅字[2005]175号

《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交规划行政许可证明的通知》(安监总厅危化〔2006〕15号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空气化工产品无人值守“现场供气”生产活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52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及其股份公司(总部)申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8〕40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09〕124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安监总培训〔2006〕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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