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年)》的精神,加强中国化学试剂行业的诚信建设,推动行业自律,保障行业健康发展,提升行业内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经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批准(商信用函【2014】2号),我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负责化学试剂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就开始第一批申报企业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1.中国化学试剂行业从业单位;
2.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3.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且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4.未参加过其他行业协会、商会组织的信用评价的。
二、评价机构
中大信(北京)信用评价中心作为我会唯一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负责参评企业信息征集、核查、初评、后续跟踪等工作。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填写《企业信用评价申请报告书》(见附件),填写完成后打印,按照要求将相关书面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两份邮寄我会信评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申报邮箱:pj@daxinpj.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化学试剂协会XX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资料)。
(二)申报及交费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办理申报,同时交费。
四、评价程序
(一)协会信评办在收到企业申报资料后,将按照“审核→初评→公示→终审→备案→授牌→动态管理”的程序对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并在中国市场秩序网( www.12312.gov.cn)、中国化学试剂工业协会网(www.chinareagent.com.cn)、大信网(www.daxinpj.com)公示(公示期为1 0个工作日)及发布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将报商务部、国资委备案。备案后向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颁发由商务部和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标牌,并向企业出具《企业信用评价报告》。
(二)评价有效期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标牌的有效期为三年。如企业需申请更高级别的信用等级时,可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按照规定,我会在有效期内对通过评价的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复评,复评采取简单有效的程序进行。
五、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
(一)资格准入:2014年9月2日,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省(区、市)政府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用资源交易、政府资金补助等重点领域中,2014年至少要有一个领域使用第三方机构信用报告。
(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获得信评AAA企业可以与中大信(北京)信用评价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共同参与信用评价国家(行业)标准机会。
(三)参选“中国信用品牌500强”、“行业信用品牌100强”。
(四)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发改财经【2013】920号)
(五)作为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申报条件之一。
(六)作为全国品牌价值评定的重要依据。
六、评价收费
1、协会本着“为行业服务、不以赢利为目的、收支平衡”的原则,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按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确认的年末资产总额分三个等级收取,1000万(包含1000万)以下收取10000元,1000万至3亿(包含3亿)收取20000元,3亿以上收取30000元。
2. 该评审费用于专家评审费、公示费、证牌制作费等。根据公示反馈的意见,如需要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为3-5人现场考察组),由申报企业承担。
为保证信用评价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参评企业汇款至我会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中大信(北京)信用评价中心的账户,在收到企业汇款及申报材料后,即进入对企业的信用评价程序。
账 户: 中大信(北京)信用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育惠东路支行
账 号:110060664018170040025
汇款用途:信用评价费
七、联系方式
(一)中国化学试剂工业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
联 系 人:任富聪
电 话:59625857 (带传真)
邮寄地址:北京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8号大成国际中心A2座1609号
(二)中大信(北京)信用评价中心
联 系 人:郝海荣
联系方式:010-53801035
邮 箱:pj@daxinpj.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2910
中国化学试剂工业协会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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