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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该法将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     周婷玉

  •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在食品安全法通过的第一时间,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为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陈啸宏表示:“将勇挑重任,全面履职。”

  •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原则,赋予了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重大事故查处、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发布、标准制定、新产品的许可及检验规范的制定等六项重要使命。

  •     陈啸宏指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内容包括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法规、制度措施,分析整体形势,协调重大专项行动,评价各部门、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等。

  •     “各地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以及综合协调的配套制度,以保证政府食品安全部署能落到实处。”他说。

  •     同时,他强调,作为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和应急处置体系,应加强事前评估预警,制定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发生后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也是食品安全法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陈啸宏说,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下决心、下大力气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建设。

  •     据悉,卫生部将力争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依托现有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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