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4日下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第十四批共有285件商标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国药化试的“沪试”自主品牌也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之一。
3月10日下午,上海市闸北工商局举行了上海市著名商标授牌仪式,公司总经理张明参加了授牌仪式。闸北工商局领导为公司授予了“上海市著名商标”的铜牌和证书。
著名商标是各地政府为了提高地方商标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能力,加强对著名商标的保护所开展的认定工作。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有关商标的知识产权案件明显上升,上海在1996 年推出了《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暂行办法》,一改以往采用的评选认定,而将对著名商标的认定提升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层面。
获得上海市著名商标的企业根据《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以受到下列特殊保护:
(一)上海市著名商标扩大到企业字号的保护,禁止他人在相同行业或相关领域内用上海市著名商标的名称作企业字号;对认定前已存在的企业字号不具追溯力;
(二)上海市著名商标的商品视同“知名商品”,禁止他人擅自使用上海市著名商标商品上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三)禁止他人以各种方式淡化、丑化、贬低上海市著名商标的行为;
(四)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定期下发“上海市著名商标保护名录”,并抄告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监督和执法中对上海市著名商标实施主动干预和强化保护。凡假冒上海市著名商标的,依据《商标法》和有关工商法规从重处罚;
(五)扩大上海市著名商标的注册保护。上海市著名商标在申请商标扩大注册保护时困难的,本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帮助协调或者出具有关证明;
(六)由上海市消费者协会利用投诉监督网,反馈上海市著名商标的市场信誉、市场占有率、被假冒侵权等信息。凡在异地被假冒侵权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供咨询、指导、协调等服务。
(七)根据2004 年6 月15 日于上海签订的《华东六省一市商标管理协作办法》,以上保护范围将扩大到华东六省一市。
国药化试的“沪试”品牌已获得 “上海市著名商标”和“上海市名牌产品”的两项殊荣,在国内同行中首屈一指。在获取荣誉的同时,我们更应明确为呵护品牌、推广品牌、发展品牌所承担的压力和责任。殊荣得来不易,是公司全体员工几十年来共同努力的成果。著名商标每三年复评一次,回首往日也有许多著名商标淹没在时代的洪流之中。“品牌”之花的常开不谢,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关心呵护,共同用心血耕耘和浇灌。
国药化试供稿
rcs 2010-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