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以下简称115号文),对数十种农业、工业、日用废物和垃圾的综合利用实行增值税减免。作为国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涉及范围最广、减免力度最大的政策,115号文一发布就引起企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资源综合利用潜力巨大的化工企业。
近年来,为税赋过重的企业减税的呼声越来越高。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来年中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基调、方向和主要任务明确为“稳中求进”。更有有识人士建议,要保持经济稳定,就应从减税开始。年终岁末,实实在在的减税真的开始了,而且是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开始。
减税产品增加一倍
据了解,早在2008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曾发布《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以下简称156号文),对以工业废渣、废气、废旧轮胎、煤矸石等为原料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最低50%的增值税减免优惠。时隔3年之后,两部门再次发布的115号文扩大了受惠产品的范围,也同步提高了企业受惠的门槛。在范围上,115号文涉及的产品类别总体较2008年增加一倍有余。
首先,在免征增值税的类别中,新方案增加了以建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一类产品。与此同时,在原来只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的基础上,新规定把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等劳务也纳入了免征范围。
其次,享受增值税全额即征即退的优惠业务名单大幅增加。在原来工业废气制高浓度二氧化碳、垃圾发电等5个类别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工业余热发电、生物质发电、污泥制燃料等7个类别。
再次,增值税50%即征即退的优惠名单为原来的2倍有余。在原先基础上新增了废塑料、废旧聚氯乙烯、废橡胶制品综合利用,以废旧石墨为原料生产的石墨,以废旧电池等为原料生产金属铅等8类产业,调整后享受半额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自产货物销售名单增加到14类。
此外,新方案还新增一档优惠税率,规定对销售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相关产品的,增值税的80%即征即退。
扩大范围的同时,该政策对享受减税产品的要求更为细化,更倾向于对掌握综合利用技术的正规综合利用企业进行支持。比如,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优惠政策的废塑料综合利用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利用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浮渣)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等。而对于再生铅企业更为明确:增值税退税对象由原来的回收企业改为综合利用危险废弃物的企业,该企业的资质还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今年五月,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共建的青岛石油化工“三废”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正式揭牌。(CFP供图)
环保企业拍手称快
记者注意到,新政策中可减免增值税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产业中,增加了包括以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玉米芯等原料制造燃料的新型生物质能源产业,也包括用废塑料制造再生塑料的传统环保产业,此外还涉及到油污泥、煤矸石、废旧电池、废感光材料、废彩色显影液、废催化剂等20余种涉化废物处理产业。不少企业和行业负责人听说该政策后拍手称快。
“这是送给我们再生塑料行业最好的圣诞礼物,我一看到这个政策就开心得不得了。”中国塑料工业协会塑料再生利用专业委员会会长林东亮接受采访时格外兴奋。据他介绍,中国每年6000万吨的塑料制品中,约2000万吨是由再生塑料制成的,但是再生塑料企业一直靠微利勉强度日。该政策的出台正是雪中送炭。“我有3家再生塑料厂,每年利润率仅有3%。这次政策中提到要对再生塑料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以现在17%增值税率计算,我们能够享受的退税额度达数百万元,这比我们一年的利润都多!”林东亮笑呵呵地算到。
林东亮对设置受惠门槛也表示赞成。在他看来,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的条款有望优化再生塑料行业的企业格局。“目前我们再生塑料行业内有个怪现象:企业越大越难活,原因是业内大量无证不规范的小作坊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与正规企业进行竞争。目前我们行业内小作坊企业的产值占整个再生塑料行业产值的60%以上。如果设置了门槛,再生塑料行业中大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