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3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对外发布了《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旨在加速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构建,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 生活方式,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在重点领域实现可再生能源替代的积极进展,到 2025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将达到 11 亿吨标煤以上。在此基础上,“十五五”期间,我国将形 成各领域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生产生活方式,到 2030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将进一步提升至 15 亿吨标煤以上,为 2030 年碳达峰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 17 项具体措施,旨在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创新试点,并强化可再生能源替代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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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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