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经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
作为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颁布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迈入“法典化”时代,尤其对新化学物质的刚性监管,将深刻影响化工行业发展轨迹,为“十五五”开局之年化工行业绿色合规转型筑牢法治根基,与“十五五”规划中“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的部署高度契合。
一、登记意义:源头防控风险,夯实企业长远发展根基
新化学物质登记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底气。
新化学物质,是指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由于其环境危害、生态毒性、人体健康风险尚未经过系统评估,一旦无序生产、进口、使用,可能造成:
水体、土壤、大气长期污染
生物累积、食物链危害
人体慢性毒性、致敏、致癌等健康风险
为此,国家建立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从源头筛查风险、管控危害、守住安全底线。也能帮助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潜在风险,为其跨境贸易和市场拓展筑牢合规基础。
这不是“可选流程”,而是法定强制义务。
二、法典要求:明确刚性规范,划定全链条监管红线
生态环境法典的第六百五十条、第六百五十一条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明确规定:
1.国家实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
生产、进口新化学物质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在生产、进口前向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
2.禁止无证生产/进口新化学物质
禁止无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或者不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的要求生产、进口新化学物质
3.禁止使用无证的单位生产、进口的新化学物质
禁止使用无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进口的新化学物质生产产品
4.全链条监管
从研发、生产、进口、加工使用,全生命周期纳入环境风险管控
一句话总结:先登记、再生产/进口;无证不生产、无证不使用。
三、违规后果:高悬法律利剑,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不按规定登记,将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生态环境法典对违法生产、进口、使用未登记新化学物质设置了严格、明确、可落地的法律责任,企业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不改正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四、合规建议:四步自查整改,助力企业实现合规闭环
为避免踩线、减少损失,建议企业按照如下4步立即自查、立即整改:
1.全面排查:有没有新化学物质?
核对产品/原料是否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覆盖:原料、中间体、添加剂、助剂、清洗剂、日化原料等
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公开部分的情况下,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新化学物质技术判别申请进行核实
2.应登尽登:依法办理登记
属于新化学物质:立即根据年产量、进口量及特性启动相应类型的登记申报
必要时提交:理化特性、毒理、生态毒理、环境风险评估等材料
取得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后,再生产/进口
3.规范执行:严格落实登记要求
建立新化学物质台账,来源、用途、流向全程可追溯
落实风险防控、防护、监测、应急措施
不超范围、不超量、登记证不转借、不违规使用新物质
4.动态适配:跟进政策更新
持续关注《生态环境法典》配套文件、《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更新,优化企业合规方案
定期开展合规自查,形成“排查-登记-管控-自查”的闭环管理
来源:ChemNet化工头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