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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发布 1039 号公告 61 种高毒高风险农药全面禁用

2026年7月13日,农业农村部正式发布第1039号公告,集中公布国家禁用农药完整品种名录,共计61种高毒、高风险农药全面禁用,同步明确各级农业农村监管部门执法监管要求,配套中药材药典农残检测标准同步升级,筑牢农产品、人畜及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一、61种禁用农药名录出炉,多类高危药剂全面淘汰

本次公告列明的61种禁用农药涵盖有机氯、有机磷、杀鼠剂、除草剂、重金属类制剂等多个品类,包含大众熟知的六六六、滴滴涕、百草枯、甲胺磷、对硫磷、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等品种。

公告说明,该批农药因毒性高、环境持久性强、长期残留风险突出、生态破坏危害大,相关部门已分阶段逐步淘汰。此次统一完整公示名录,便于农业执法、药材检测、种植经营主体对照执行监管。

完整禁用清单包含: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氯丹、灭蚁灵、六氯苯、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砷、福美甲砷、杀扑磷、2,4 -滴丁酯、百草枯、三氯杀螨醇、硫丹、林丹、氟虫胺、五氯酚钠、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

公告明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对违法生产、经营、使用上述61种禁用农药的市场主体依法从严查处。

二、药典农残检测与农业部禁用名录对应关系

2025版药典将中药材及饮片禁用农药检测指标由旧版33种扩增至47种,两套名录形成清晰包含关系:药典47项检测品种全部收录于农业农村部61种禁用农药名录内;剩余14种仅列入农业部禁用清单、未纳入药典检测,多为杀鼠剂、重金属类药剂,与中药材种植关联度较低。

重点农药合规对照表

序号农药名称农业部禁用状态药典检测要求(2025 版)
1氧乐果禁用
依据:农业农村部第 1039 号公告(7 月 13 日发布)
纳入检测
属于药典新增的禁用农药检测指标(共 47 种之一),严禁检出或需符合极严残留底线
2克百威禁用
依据:农业农村部第 1039 号公告
纳入检测
属于药典新增的禁用农药检测指标,与农业部禁用名录高度重合
3灭多威禁用
依据:农业农村部第 1039 号公告
纳入检测
属于药典新增的禁用农药检测指标
4涕灭威禁用
依据:农业农村部第 1039 号公告
纳入检测
属于药典新增的禁用农药检测指标
5杀扑磷禁用
依据:农业农村部第 1039 号公告
纳入检测
属于药典新增的禁用农药检测指标
6甲拌磷禁用
依据:农业农村部第 1039 号公告
限量收紧
药典对其限量要求更为严格,并可能涉及特定药材的最大残留量标准
7甲磺隆禁用
依据:农业农村部第 1039 号公告
限量收紧
药典对其限量要求更为严格
8其他 54 种(如六六六、百草枯等)禁用
依据:农业农村部第 1039 号公告,共 61 种
总体管控
药典将中药材及饮片禁用农药检测指标从 33 种扩增到 47 种,覆盖大部分高毒高风险品种

三、两类名录差异解读

1.农业部独有14种禁用农药(药典未纳入检测)

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该类药剂以杀鼠剂、重金属制剂为主,极少用于中药材种植,因此未纳入药典47项常规检测清单,但农业生产全领域禁止使用。

2.2025版药典相较2020版新增14种检测农药

杀扑磷、2,4 -滴丁酯、灭多威、氧乐果、乐果、乙酰甲胺磷、乙酯杀螨醇、八氯二丙醚、氟虫胺、氯丹、灭蚁灵、六氯苯、七氯、异狄氏剂。上述品种均同步列入本次农业农村部61种禁用名录,中药材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将全面强化残留筛查。

四、行业监管提示

本次公告落地后,中药材种植基地、农药经营门店、中药饮片加工企业需同步完成合规自查:一方面杜绝采购、使用61种全部禁用农药;另一方面对照2025版药典47项检测指标强化原料农残自检,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杀扑磷等新增检测品种为重点管控对象,甲拌磷、甲磺隆等药剂残留限量标准大幅收紧,违规检出将面临生产、流通全链条处罚。

农业农村部门表示,后续将加大田间巡查、农资抽检、中药材产品抽检力度,持续淘汰高毒高风险农药,从源头管控农残污染,保障中药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田生态可持续发展。

来源: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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