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6年全日制硕士有少量调剂计划,接收部分调剂生源。欢迎有意到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继续深造的同学积极报名。
一、拟接收调剂的专业
招生类型 | 代码 | 专业名称 | 接收一志愿专业范围 |
学术型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703化学、0707海洋科学、0709地质学、0710生物学、0713生态学、0773材料科学与工程、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0777生物医学工程、0778基础医学、0779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0780药学、0781中药学、078601农药学、0789纳米科学与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6冶金工程、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9矿业工程、082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0827核科学与技术、0828农业工程、0829林业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1生物医学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836生物工程、0877纳米科学与工程、085409生物医学工程、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803核能工程、085807清洁能源技术、085808储能技术、085905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0860生物与医药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703化学、0707海洋科学、0709地质学、0710生物学、0713生态学、0773材料科学与工程、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0777生物医学工程、0778基础医学、0779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0780药学、0781中药学、078601农药学、0789纳米科学与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6冶金工程、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9矿业工程、082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0827核科学与技术、0828农业工程、0829林业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1生物医学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836生物工程、0877纳米科学与工程、085409生物医学工程、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803核能工程、085807清洁能源技术、085808储能技术、085905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0860生物与医药 | |
专业型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0703化学、0707海洋科学、0709地质学、0710生物学、0713生态学、0773材料科学与工程、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0777生物医学工程、0778基础医学、0779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0780药学、0781中药学、078601农药学、0789纳米科学与工程、0802机械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6冶金工程、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5水利工程、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9矿业工程、082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0827核科学与技术、0828农业工程、0829林业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1生物医学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835软件工程、0836生物工程、0876智能科学与技术、0877纳米科学与工程、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05软件工程、085406控制工程、085409生物医学工程、085410人工智能、085501机械工程、085509智能制造技术、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803核能工程、085807清洁能源技术、085808储能技术、085905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0860生物与医药 |
备注:
(1)调剂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期间学习过化学、化工、环境、材料类相关课程之一的优先进入复试;
(2)仅接收全日制学生调剂。
二、基本要求
1、符合长江大学202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https://gs.yangtzeu.edu.cn/info/1023/4795.htm)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划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见上表,最终接收调剂专业以国家调剂系统中实际开通接收调剂的专业为准。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剂考生由初试科目不含数学的第一志愿专业调入我院,须加试数学。数学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在国家调剂网开通后登录申请调剂。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调剂者请加QQ群(2026化工硕士调剂群:702550780)咨询。
2、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在国家调剂系统开放后及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调剂系统报名、办理调剂手续;
3、后续安排请关注官网相关通知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gs.yangtzeu.edu.cn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网站http://chem.yangtzeu.edu.cn
四、联系方式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16-8060458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简介
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于 2004 年 1 月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的相关专业合并组建而成,其办学历史可以追溯至 1958 年江汉师范学院高师理化班,历经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培养不同发展阶段,是长江大学办学历史悠久的学院之一。学院下设 5 个系,1 个省级基础化学教学实验中心。
学院现有教职工 102人,其中专任教师7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 59 人,教授25人(含特任教授 5 人),副教授31人(含特任副教授 2 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比76%;现有博士生导师12人,硕士生导师55人;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享受湖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3人,楚天学子1人,湖北省优秀青年骨干人才1人,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1 人。
学院有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师范)、应用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和储能科学与工程 6 个本科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湖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湖北省品牌专业和湖北省石油化工战略性支柱产业专业;应用化学专业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湖北省品牌专业,并获批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及湖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环境工程专业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化学(师范)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教育认证。
学院非常重视教育教学工作,现有省级一流课程 2 门,省级精品课程 2 门,校级精品课程 4 门;公开出版主编教材 13 部,其中 1 部被列为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1 部被列为 21 世纪农林类高等学校教材;现有湖北省师德先进个人 1 人,湖北省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1 人,长江大学教学名师 1 人,教学工作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2 人,长江大学十佳师德标兵 1 人,师德先进个人 2 人,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4 人。主持省级及校级教研项目 20 余项,获得 3 项省级教学成果奖。
学院拥有油气田应用化学 1 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 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资源与环境、学科教学(化学)、材料与化工 3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在“十四五”期间,绿色化工与清洁能源被确定为湖北省的优势特色学科群。学院还拥有低碳催化与二氧化碳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油气田清洁生产与污染物控制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等10个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3 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
学院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和成果的转化,紧密围绕国家能源重大需求,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服务。经过30多年的建设,学院在油气田应用化学和油气田环境保护领域形成了显著优势,并在油气资源清洁利用、新能源化学工程等领域展现出新的特色。学院取得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研究成果,这些成果在全国各大油气田得到推广应用,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学院为国家能源安全和湖北省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荣获3项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和70余项省部级奖励。
学院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自建院以来已为国家输送数万名专业人才。毕业生广泛深耕于教育、能源化工、环境科学等领域,很多人已成长为政界精英、商界领袖、学术名家等各界翘楚,更有无数校友在平凡的岗位上为祖国各项事业默默奋斗,为学院赢得了声誉。目前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总数近 1700 人,其中本科生 1400 余人,硕士及博士研究生200 余人。学生创新氛围浓厚,在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化学实验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湖北省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等比赛中表现优异,多次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近些年毕业生升学率在36%以上,毕业去向落实率在96%以上,毕业生综合素质得到用人单位的高度认可。
学院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大型企业和华鲁恒升等地方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参与科技攻关和技术合作,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建设,推动学科建设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学院注重开放办学,先后与加拿大、俄罗斯、德国、日本、英国、韩国等国家在多个领域开展科研合作和学生联合培养,已连续多年选派学生到合作高校进行交流学习;并且邀请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美国工程院院士等国内外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来院开展学术交流。
展望未来,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将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科教兴国战略,坚持立德树人,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契机,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夯实基础研究、加强成果转化,努力把学院建成国内化工、环境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和高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为国家能源战略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节选)
为保证研究生潜心学习,安心科研,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行业奖学金及学校奖学金等三位一体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以及单项奖学金和“三助”津贴。
①国家助学金。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②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③学业奖学金。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④行业奖学金。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及其他企业专项奖学金等行业奖学金;
⑤“三助”津贴。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各类奖助学金按照学校最新相关规定参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