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专题专访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园地 > 科普讲堂

关于开展“臭氧层保护用于实验室及分析用途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调查”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2-10 14:31  
摘要:

各有关单位:

  为了在全球范围内控制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消费,从而有效保护臭氧层,国际社会已于1987年通过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该议定书规定了各种受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及其淘汰进程。
  四氯化碳(CTC)属《议定书》附件B规定的第二类受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其消耗臭氧潜能值为1.1,主要用作生产CFC-11、CFC-12的原料以及用作加工助剂、清洗剂及实验室分析用途等。
  我国针对四氯化碳淘汰所采取的行动:为履行《议定书》规定的义务,中国政府与实施《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于2002年11月签订了《关于四氯化碳生产和化工助剂淘汰协议》,中国承诺在2009年12月31日停止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的物质——四氯化碳。
  2007年,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对四氯化碳实验室和分析用途的使用做出了决定:认为四氯化碳在分析和实验室工艺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全球实验室和分析用途ODS物质的使用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豁免。在全球范围内,延长用于实验室和分析用途的部分受控物质的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中国四氯化碳实验室及分析用途调研项目》是四氯化碳行业计划技术援助项目之一,目的是调查中国四氯化碳的试剂用量、用途及替代技术的发展情况,并对其进行分析研究。
  我办作为关于中国生产和消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部门,已委托全国化学试剂信息站开展调查,该调查将涉及国内实验室及分析用途相关单位、试剂生产企业、试剂经销商、实验室、分析机构、大学及替代技术提供方。以评估中国四氯化碳实验室及分析用途的现状,出具中国四氯化碳实验室及分析用途清单及用量、替代技术及不可替代的用途。
  此次调查的内容详见随本通知下发的《四氯化碳实验室及分析用途情况调查表》。请各单位认真填写调查表,并在2015年4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调查表寄回至全国化学试剂信息站。

其他用于实验室和分析用途的各种受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如甲基溴等)也包含在此次调查中。

通知和调查表下载地址: http://www.ozone.org.cn

http://www.chinareagent.com.cn

调查公函:关于开展实验室及分析用途消耗臭氧层物质调查的通知(3).pdf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全国化学试剂信息站

二0一五年二月十日

回函地址:

四氯化碳实验室和分析用途调查组

全国化学试剂信息站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8号院6号楼2层107室

联系人: 刘昉,李建华,孙芳,张玮航

联系电话:010-58321793;传真:010-58321153

E-mail:sunfang@chinareagent.com.cn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项目三处
联系人:李云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3010室
电话:86-10-82268913
传真:86-10-88577259
邮箱:
li.yunpeng@mepfeco.org.cn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11-18 14: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