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会通过在K-REACH中优先使用非动物测试数据的修订
2018年3月韩国国会通过关于降低在K-REACH中使用脊椎动物测试的修订。该修订将与已修订的K-REACH法案合并,于2019年1月1日生效。
由于在K-REACH的合规过程中,一些企业选择采用动物测试检测其化学物质而未购买已有的测试数据(如欧盟的数据),针对该现状,进行相应的法案修订。
为获取化学物质的风险及危害信息,该修订旨在:推动国家建立发展替代方法以减小动物试验的使用(条例4);且企业应优先选择使用无脊椎动物测试结果(条例5)。
日本经济产业省简化测试方法及放宽聚合物豁免标准
日本经济产业省改善及简化新化学物质的测试方法并放宽聚合物豁免的标准。
关于简化及优化测试方法的规定:
接受OECD测试导则中的301F生物降解试验;在生物降解试验中,对于含量大于1%的新化学物质代谢产物,根据试验结果,若降解代谢产物被认为是可生物降解的,不再要求对其进行进一步测试;通过提高鱼类蓄积试验中的喂养技术改善难溶新化学物质的持久性测试;且在浓度测试中,采用单一浓度水平系统代替之前的双浓度水平系统。
关于放宽聚合物豁免标准:在修订法案中,若聚合物中90%或以上的组份为现有的聚合物,且剩余组份的单体满足以下条件,则可认为该聚合物不是新化学物质。
要求如下:
为现有物质的单体含量少于2%(以重量计)且为新物质的单体的单体含量少于1%;
单体本身不是第I种特定化学物质或第II种特定化学物质且配方中不会使配方中生成第I种特定化学物质或第II种特定化学物质;不含除钠、镁、钾、钙以外的金属;聚合物结构中无其他阳离子;不含砷或硒;且聚合物结构中不含特定官能团。
原法规中规定,若聚合物98%的组份为现有聚合物,且剩余2%组份为现有物质时,则可判断该聚合物不是新化学物质。或者,若聚合物中99%组份为现有物质,仅有1%组份为新化学物质时,则可判断该聚合物不是新化学物质。另外,官方简化了聚合物判断程序中测定稳定稳定性的方法。
日本经济产业省计划要求对混合物以及其它成份复杂化合物进行通报
日本经济产业省目前计划引进可用于递交混合物及其它复杂化合物(UVCBs1)通报的系统。对于复杂的化合物,难以通过化合物名称或重复的单体数对其进行识别,如长链碳或单体的数量,因此该系统要求提供配方和组份等信息。该系统将收集UVCBs的配方及组份等信息以用于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及风险监控。筛选测试用于进行预风险评估以选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PACs)。
该更新将在化学物质控制法(CSCL)及新系统中体现,目前处于商议阶段,预计于明年四月份公布。
注:UVCBs指未知组分或可变组分、复杂反应产品或生物材料构成的物质
台湾发布新化学物质和既有化学物质登录办法修订草案
台湾环保署正就新化学物质和既有化学物质登录办法修订草案向公众征求意见。此次意见征求将从2018年3月31日开始至2018年5月29日截止,为期60天。这是自2014年12月法规发布以来第一次全面修订。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毒物及化学物质局(TCSB)的官员表示,新化学物质和既有化学物质资料登录办法修订草案相较于修订前的办法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登录办法修订草案还进行了一些行政简化,其中最主要的是将批准文件变更为登录号。
另外,按照新化学物质和既有化学物质资料登录办法修订草案第25条的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登录人应该在登录后每年4月1日前向TCSB申报前一年使用的新化学物质或既有化学物质的数量资料。
修订草案还对附录VI第一批既有化学物质标准登录清单中的物质进行了调整。物质的数量调整至106个。按照修订法案的要求,若企业要生产或进口列入第一批既有化学物质标准登录清单中的物质,那么这些企业有必要依照附录VII完成既有化学物质标准登录。
从第一批标准登录清单中删除的物质将可能会被列入第二批标准登录清单中。第二批的物质清单定于2021年公布。
台湾颁布染发剂化学品限制
4月13日,台湾公布了对染发剂中化学物质规定的修改。台湾在通知WTO时表示,该法规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
去年10月,台湾FDA在首次向WTO报告了其意图。台湾FDA计划将33种物质添加到染发剂中的化学物质限制列表中。这一改变旨在帮助台湾的立法与国际安全趋势保持一致,并编入《化妆品卫生管制条例》中。
印度尼西亚就工业部关于强制执行印尼食品包装纸和纸板国家标准的法令草案向WTO通报
2018年4月18日,印度工业部农基工业司就新发布的工业部关于强制执行印尼食品包装纸和纸板国家标准的法令草案向WTO通报,以征求各个成员国的意见。此次通报的意见反馈期为60天。
本法令草案规定所有国内生产及进口、在国内分销和销售的食品包装纸和纸板应满足SNI要求。因此此类产品生产商应符合使用SNI标志的产品认证要求。SNI标志的产品认证应由KAN认可及工业部指定的产品认证机构通过产品质量符合SNI要求的测试颁发。国内市场分销的国内生产和进口产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SNI 8218 : 2015食品包装纸和纸板 – 安全要求,规定了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取样、测试方法、验收、标志要求和包装。
马来西亚就食品法典1985法规27A拟修订草案向WTO通报
2018年3月2日,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安全和质量司就《食品法典1985法规27A》拟定修改案,并向WTO提交通报,以征求各个成员国的意见,意见反馈期为通告发布后60天。
此次修订主要修改了对于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和奶嘴的标签要求,并分别针对奶瓶和奶嘴相应标签中需要涵盖信息的具体要求。
土耳其发布食品接触材料新法规
2018年4月5日,土耳其在其官方公报上已经发布了食品接触材料新法规,新法规的制定主要参考了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此次新版本将取代2011年版。该法规的最后生效期为2018年底,但一些豁免条件的生效期是2019年底。根据食品,农业和畜牧部声称,相关企业必须遵循2011年版法规直到新法规正式生效。此外,土耳其还发布与食品接触的活性和智能材料的法规,也与欧盟相关法规保持一致。
加拿大发布危险化学品CBI修订法案
4月18日,加拿大官方公报发布化学品法规HPR (Hazardous Products Regulations)的修订法案,新法规将允许企业在SDS中使用修订案规定的浓度范围以实现对危险组分实际浓度值的保密。修订案规定的浓度范围有:
0.1 - 1%;
0.5 - 1.5%;
1 - 5%;
3 - 7%;
5 - 10%;
7 - 13%;
10 - 30%;
15 - 40%;
30 - 60%;
45 - 70%;
60 - 80%;
65 - 85%;
80 - 100%
如果实际的浓度范围在上述多个浓度范围内且不超过30%,则需结合两个范围级给出浓度范围。例如,修订案中给出的最低的3个浓度范围为0.1-1%, 0.5-1.5%, 1-5%。如果保密组分的浓度范围是0.2-1.5%,依据现行修订案,应该体现为0.1-1.5%。
另外,如果在SDS中体现了修订案中指定的浓度范围,需另附说明表示其为“商业机密”。